出轨离婚,怎么证明?


 

出轨是离婚原因中最常见的一种。根据实践经验来说,虽然出轨并没有被定为法定的婚姻过错范畴,但也可以作为离婚时候财产分割等问题的一个考量因素。所以,如何证明自己主张的对方出轨为事实,在离婚案件诉讼中非常重要。但是,出轨毕竟是一种隐蔽的行为,对于被出轨的一方取证是一件难度非常大的问题。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于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仅从证据的效力来看,如果谈话时录音并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是可以作为离婚证据的。


由此可见,在离婚案件中,只要不涉及到第三人合法权益或者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取证都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而最常见的,则是录音,录像等直接性的证据。除此之外,夫妻之间签立的保证书,悔过书也是可以呈堂的。具体效力,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所以,在呈堂之前,听听律师的意见,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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