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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欧新闻| 本所主任彭宪华律师应邀参加“民营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权益保障研讨会”

20191223日下午,由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主办,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中闻刑辩律师学院、《刑事法判解研究》编辑部共同承办的“民营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权益保障研讨会”在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学堂成功举办。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央民族大学等在京高校、科研机构的知名法学专家,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刑辩律师代表,来自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等企业界的企业家,来自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日报》《中国企业报》等媒体的记者,共计60余人,出席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是在2019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也是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今年成立以来主办的首次重要学术研讨会。会议坚持理论与实践、务虚与务实有机结合,创新研讨形式,突出问题导向,从备受社会关注的“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马永茂案”这一典型案例切入,深入研讨民营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与权益保障话题,切实提高会议实效。

 

北京市亚欧律师事务所主任、北师大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理事彭宪华律师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并作了主旨发言彭主任针对目前民营企业家面临的刑事风险等问题进行了针对性地剖析,并结合个案给民营企业家在管理过程中涉及的风险如何预防作了实质性的预案讲解。

 

会议气氛活跃、讨论热烈,大家纷纷表示:民营企业在整个国家经济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在日前中央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强调“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的新形势下,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组织理论界、实务界、企业家专家、同仁,从典型案例切入共同研讨民营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权益保障话题,形式新颖,内容务实,意义重大,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大家认为,要全面准确理解中央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合法权益的政策精神,并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一方面,民营企业家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要增强合规意识,强化刑事风险防控。另一方面,对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要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予以看待,司法机关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努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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